商標注冊證到期后辦理續展,會重新頒發商標注冊證嗎?
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:2020-11-27 23:01:25
我國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是10年,自注冊公告之日起算。
10年期滿后,如果需要繼續享有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,需要提前辦理續展手續,繳納續展費用。
在辦理商標續展以后,商標局會重新頒發一個商標注冊證嗎?答案是不會,舊的商標注冊證是繼續生效的。
我國《商標法》第四十條規定,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,需要繼續使用的,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;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,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。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,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。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,注銷其注冊商標。
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。
所以,商標局雖然不會頒發新的商標注冊證,但是會通過公告的形式展示其法律效力。
所以,商標局雖然不會頒發新的商標注冊證,但是會通過公告的形式展示其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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